【案件简介】
1998年,某镇政府在原告父亲经营的饭店用餐后未支付餐费,因此,向原告父亲出具盖有政府公章的欠条一份。后原告父亲去世,经原告一再催促,镇政府仍不还钱,遂,起诉至法院。
【审判情况】
由于原告年事已高且考虑到原告经济情况,为节省原告成本并达到案件效果,为当事人维权。本律师代理原告代书案件所有诉讼文书,并进行庭前指导,最终胜诉,得到当事人的认可。
【律师建议】
虽律师与当事人距离很远,但是根据案件不同情况通过远程指导依然能够达到案件效果,且未当事人大大降低成本。